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公司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学校育人模式与员工学习方式的转变,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首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14日举办公司首届本科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本科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由学校主办,教务处承办,各教学单位、网络中心协办。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集团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均可参加微课教学比赛。
三、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视频和辅助材料的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
参赛教师可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微课。
四、比赛程序及时间
(一)初赛阶段: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
各教学单位选拔推荐参加学校决赛选手,按要求完成作品,并上传参加决赛作品。
(二)决赛阶段: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4日。
集团组织专家组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公司首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复赛。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六、学校比赛名额分配
服装艺术学院2名,经济管理学院2名,艺术工程学院2名,信息工程学院2名,建筑工程学院1名,医药工程学院1名,珠宝学院1名,外语学院1名,基础部1名,思政部1名
七、经费资助
集团对参加比赛的教师每人提供600元制作经费。
八、其他事宜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首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为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司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各教学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积极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对本单位推荐作品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9日前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作品简介(内容包括:课程名称、专业课要求报核心课程、作品标题、知识点、作品制作初步设想等)报教务处,教务处于1月11日发文公布参加比赛的教师名单及作品名单。
(三)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学校享有网络传播权。